慰安婦有兩種
◎ 甄生
自由時報 2008-12-28
媒體於十二月二十五日報導馬總統於前一天與台籍慰安婦阿嬤茶敘的消息,他說:「歷史錯誤可以原諒,但絕不能遺忘」,總統在國事如麻的時候,還抽出時間來關懷這些弱勢族群,真是令人感動與敬佩。
筆者認為總統關懷慰安婦是一件好事,但必須所有慰安婦都要一視同仁,因為台灣慰安婦有兩種,一種是日軍台籍慰安婦,一種是國軍台籍慰安婦,兩種都是弱勢族群,總統不應該有厚此薄彼的關懷方式。
自古以來,強勢民族蹂躪異族的婦女是一種「理所當然」,蹂躪自己的同胞婦女才是不可原諒。但馬總統可曾聯想過從民國四十年開始,政府為了解決軍人性的問題,不管是外島或台灣,到處設立軍中樂園(也稱八三一,後來改為軍中茶室),這些所謂的軍中樂園女服務生,就是跟總統日前去與她們茶敘的日軍慰安婦是一模一樣的。這些慰安婦進來的管道有好多種,有的是向貧家女的父母買來的,有的是妓女志願的,其中最多的是私娼被警察抓到送來的,尤其那些十四、五歲還沒有資格拿到公娼執照的私娼,一被抓到,必定被送到前線的軍中樂園當慰安婦,以避免逃亡。
民國四十年代後期,筆者在軍中擔任醫務工作,曾經在軍中樂園醫務室輪值時看過一個十六歲小女孩每天哭啼,原來她是在萬華寶斗里當私娼,那一年軍中慰安婦不夠,警務處下令掃蕩私娼,結果抓到一大批妓女送到軍中樂園,這個十六歲小女孩就是其中之一。我問她還不是一樣賺錢,為何那麼傷心,她說,一天對付幾十個年輕力壯的阿兵哥吃不消,下體疼痛也不能請假(除非是性病),在私娼寮客人沒那麼多,單價又高五、六倍,在軍中樂園等於囚犯在受刑。
筆者依軍中樂園的家數、人數及期間(從民國四十年代初期到六十年代末期)推估,在軍中樂園服務過的慰安婦起碼超過一萬人(國防部一定有資料),扣掉已經凋零的,現在尚健存的起碼還有好幾千人。這些慰安婦和日軍慰安婦情況是相同的,何況她們是被自己同胞蹂躪的,比被異族統治者蹂躪還要受委屈。
今天馬總統在關懷慰安婦之餘,我希望他以同情日軍台灣慰安婦的心情,也一樣來同情國軍的台灣慰安婦,相信他有能力幫這好幾千人向政府爭取補償及道歉,她們一定感激不盡。(作者為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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